2024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比赛规则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24年4月19日至27日,深圳大运中心游泳馆。
二、竞赛项目
男女:50m、100m、200m、400m、800m、1500m自由泳; 100m、200m仰泳; 100m、200m蛙泳; 100m、200m蝶式; 200m、400m个人混合泳; 4×100m、4×200m自由泳接力; 4×100m混合泳接力;
男子、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
3. 资格
2024年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注册(含确认)的运动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达到2023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或2024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冠军标准的运动员;
(二)2023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或2024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男女10公里个人赛前15名运动员。
四、竞赛方式
(一)采用世界游泳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报名成绩应为2023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024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2024年多哈世锦赛的最好成绩。没有报名结果的赛事将按照安排原则自动安排泳道。 (编者注:以颜子贝为例,整个活动不会有50或100只青蛙报名结果)
(三)200米及以下距离项目(不包括接力项目)举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400米及以上距离项目和接力项目举行预赛和决赛。当每项比赛人数少于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
(4)每人每个单元、每个项目的报名人数不限,但仅限一支队伍报名参加接力赛。
(五)各单位可跨省组队报名参加接力项目。同一单位组合仅限一支队伍。报名时须按要求报接力队名称。跨省接力队必须保证每位运动员都到场参加预赛或决赛,否则比赛将被取消。
比赛结果。
(六)运动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接受检查和兴奋剂检查。
(七)运动员在预赛(不包括复赛)中弃权并在技术会议上提出弃权申请的,免交弃权费。技术会议结束后申请弃权的,需缴纳弃权费300元。已获得半决赛或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如弃权,可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请,免除弃权费。超过规定时间弃权的,须缴纳弃权费300元。因伤或病缺席预赛、半决赛、决赛的运动员,凭组委会医疗队或医院证明,可免交缺席费。
(八)报名后因故未能到达赛区的,报名后相关比赛费用不予退还。报名后无故未到达赛区或故意延误比赛的,处以1200元罚款,并视情节向全国通报。
(九)罚没费及罚款均上交赛事组委会。
(十)拒绝缴纳弃权费和罚款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将被取消参加我中心后续举办的比赛的资格。
(十一)运动员在训练和热身时必须按照场地设置要求进行游泳和短跑练习。比赛池内比赛前一小时热身期间不得使用通气管、脚蹼、划掌、牵引等。
5. 登记及报到
(一)第一期报名:3月18日-19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账号信息统一分配给各队伍。请于3月18日8:00至3月19日17:00由报名负责人登录(小编:出于安全考虑,请联系(从游泳中心获取),填写报名表后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3月25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携带原件到赛区在技术会议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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