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0岁的宋先生和65岁的王女士经人介绍,决定携手并进,并于当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两位老人虽然已经再婚,但婚后已经相伴十几年,感情很好。没想到,近日宋先生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双方均已再婚,各自的子女作为长辈的代表参加了诉讼。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获悉两位老人的子女均表示同意离婚,希望老人能安然度过晚年。但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和方案后,王女士表示,因不同意离婚,不再委托儿子代表她打官司。王女士告诉法官,虽然她和宋先生经常吵架,但彼此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她还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会更加照顾宋先生。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宋先生与被告王女士同居十余年,感情基础良好。婚后虽然有矛盾,但在夫妻共同生活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夫妻双方要互相理解,加强沟通和交流,珍惜彼此的感情。而且,双方都老了,应该珍惜彼此的陪伴,平静地度过余生。法院认为,宋先生与王女士的关系并未破裂,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新闻动态(记者罗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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