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游泳公开短池赛
竞赛规则
1. 主办单位
厦门游泳协会
2. 协办单位
厦门市体育训练管理有限公司(金爵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3-14日
地点:厦门金爵汇游泳池(海湾公园店)
四、竞赛类别及项目
(一)比赛组别(每个组别分为男子、女子)
5-6岁组: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7岁组: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8岁组: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9岁组: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10-11岁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2-13岁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14-15岁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16-17岁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大学生群体: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二)竞赛项目
5-6岁组:
25米自由泳带板踢腿; 25米仰泳打腿; 25米蛙泳带板踢腿;
7岁组:
50m 自由泳带板踢腿; 50m仰泳打腿; 50m蛙泳带板踢腿; 50m 板蝶泳; 50m自由泳; 50m仰泳; 50m蛙泳; 50m蝶式;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
8岁组、9岁组、10-11岁组、12-13岁组、14-15岁组、16-17岁组、大学生组:
50米和100米自由泳; 50米和100米仰泳; 50米和100米蛙泳; 50米和100米蝶泳;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
5. 如何参与
(一)厦门队和运动员必须在厦门市游泳协会完成注册。大学生团体无需报名。厦门市体校注册会员可以选择代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参赛,也可以以厦门市游泳协会名义参加比赛;
(2)厦门以外的队伍参赛,厦门以外的队伍无需报名;
(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限派一支代表队,代表队不得超过一支。每支代表队运动员人数不限;
(4)每个代表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若干名。领队、教练员不得在不同球队重复报名;
(5)大学生团体可单独报名参赛,然后根据学籍信息组队;
(6)每人限报名2次(接力项目除外);
(七)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比赛是一项高负荷强度的运动,对参赛者的身体状况要求较高。参加者应身体健康。参赛队、监护人和运动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状况和能力报名。建议赛前去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患有下列疾病的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等心脏病;
(4)冠状动脉疾病和严重心律失常;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运动者。
六、竞赛方式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批准的最新《2023-2025年游泳比赛规则》;
(2)本次比赛为短池比赛,使用25米泳池;
(3)各比赛组别按比赛项目共同参赛,按比赛年龄组录取名次;
(四)所有比赛项目均分为一次性小组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若结果相同,则取消下次排名;
(5)单项活动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该活动将被取消。组委会将通知相关参赛单位,相关运动员可以更改赛事;
(六)本次比赛采用数字半自动计时系统,辅以手动计时设备;
(7)本次比赛采用电笛进行口令,口令英文为“Take Your Marks”;
(8)踢腿项目运动员必须在水下起跑,不得穿回浮球。到达终点时的分数取决于身体任何接触墙壁的部分。浮板接触墙壁不计分;
(九)运动员现场必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附有运动员个人照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等有效原件。 比赛检查时,参赛运动员须出示以下任一证件:以上文件供查验。未携带相关证件者不得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或联系竞赛团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取消其所有成绩和排名;
(十)无故弃权的,不得参加后续单项比赛。如因任何原因无法参加比赛,必须填写弃权报告表,否则视为无故弃权;
(十一)比赛过程中如有异议,领队或教练员应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本场比赛的主裁判咨询。如果您对主裁判的解释仍有异议,可以填写申诉表并连同申诉材料一并提交。300元费用将交给仲裁,其他人员不予受理。仲裁给出的意见将作为最终结果。若团队上诉胜诉,则退还上诉费;若团队上诉败诉,则不予退还。
七、入学方式
(一)按个人排名录取(分男女);
(2)各组别排名前8名的学生录取各组别,9、7、6、5、4、3、2、1计入团体总成绩。如果每个类别的学生少于9人,则扣1人。颁发单项奖牌和证书;
(三)以厦门游泳协会名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记录个人排名,但不记录团体总成绩;
(4)团体总成绩不计入大学生组,也不设团体奖项;
(五)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或牌匾,并给予现金奖励。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500元;第4名至第8名奖励1000元;
(六)比赛成绩将记入《厦门市游泳俱乐部短池记录》。
八、注册与登记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信息化报名方式。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比赛报名。
网络系统报名咨询:高老师;
有关比赛的问题:黄老师,
(二)报名方式
厦门的运动员只有一个单位注册。报名后,当年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厦门游泳协会主办或承办的赛事。为了简化注册流程,注册为预注册。厦门游泳协会将公布代表队和运动员。公示期为3天。每个代表队可以监督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申诉期内向厦门市游泳协会反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公示期满后,厦门游泳协会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述;
一旦运动员通过公告并成功缴纳费用,正式注册完成,最终文件将作为运动员所有权的依据。
(三)报到及报到时间
自本通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登记及登记材料
(一)注册材料
通过网上系统报名成功后,各参赛队需下载并打印生成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二)团队报名材料
新团队注册(或法人变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签名、单位公章;
已报名的队伍如发生名称或法人变更,请参照新的报名办法进行队伍注册。如果没有修改,则无需操作此项。
(3)运动员报名材料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教练员签署《附件1:报名、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并加盖公章
9. 注册(技术会议)
时间:2024年3月31日11:00
地点:厦门-金海跨海救生指挥中心-厦门市游泳协会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7028号一楼)
报名后,编导将对项目进行初步统计,并根据提交的项目通知各队更改项目。在此期间,各团队不得添加项目,并可以删除或放弃项目。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队伍报名材料、运动员报名材料(附件1:报名、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
(2)现场签字确认组委会提供的纸质版最终报名信息表。需要团队负责人签字。该表格将作为比赛记录和费用缴纳的依据。
10. 竞赛服务费
每位参赛者缴纳竞赛服务费120元。技术会议确认报名信息后,须于4月1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市游泳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乡西支行
账号:44903087
备注:各代表队由领队带领一起转入,并注明“队名+参赛人数”
组委会将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仅保障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免受意外伤害。比赛期间,运动员因身体状况隐瞒或因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组委会提供的保险不予承保。除此之外,我们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仲裁、裁判员
厦门游泳协会选拔。
12. 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厦门游泳协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游泳协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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