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活服务业综合短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9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促进生活服务业补短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服务业补短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0号)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释放日常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复苏,为切实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推动生活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为主线,着力补齐短板着力增加有效服务供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大幸福感、获得感,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强,富、美、高”的南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造福人民。立足提高人民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新形势新要求,增强供给体系和服务需求适应性,形成美好生活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努力,构建性服务行业发展新格局。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合理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推动业态融合创新,丰富优质多元化生活服务供给,加强标准化品牌建设,共享优质服务。优质服务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就近生活服务便利。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聚焦经济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惠民政策落实到城乡社区基层。
弥补不足,提高品质。树立“资源跟随需求、服务跟随居民”的理念,密切关注日常生活服务短板,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群,科学合理布局服务设施,开发各类群体多元化、个性化潜在服务需求的人。 、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业态丰富、品牌荟萃、环境舒适、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生活服务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省级要求。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供给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供给模式不断创新,便民服务和可操作水平不断提升效率持续提升,生活服务短板逐步补齐,高品质生活城市创建基本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福利服务有力供给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南通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确保项目全覆盖、质量全达标。统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幼儿教育、子女教育、劳务收入、疾病医疗、养老、住房、供养等。对于弱者。补齐军事援助、军事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领域短板,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覆盖农村、向困难群众倾斜,缩小服务供给水平差距区域间,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和系统一体化、高效稳定供给。继续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监测评价,通过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牵头】等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以下均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建、政府民间补贴等方式,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实惠的普惠生活服务。出台“一老一童”整体解决方案,探索普惠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完善普惠服务机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托幼服务价格在年内运行。一个合理的范围。水平明显低于同等服务水平的本地市场化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金融、投融资、人才等政策,不断扩大优质养老、托幼服务普惠供给。支持各地通过免费或低价提供场馆设施、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等措施,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实现微利经营,降低普惠生活服务成本。鼓励各地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主业的国有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普惠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和扶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认定和挂牌,履行社会信用承诺。到2025年,全市普惠护理床位占养老院床位比例不低于75%,建设省级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60家以上,省级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5家以上将建立机构。全市每千人保育中心数量超过4.5个。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提高社区便民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城乡所有社区,推动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完善“连锁养老”配套政策和标准,完善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链条”,支持品牌养老机构提供周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一体化发展。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统筹城乡社区生活服务网点建设和改造,优先发展基础保障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业态。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打造“一店多用、一网多用”的公共服务网点。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坏”评价机制。完成《南通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21-2035年)》编制,引导社区商业合理布局,支持农贸市场升级。到2025年,城镇社区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有效覆盖。每街道至少设立1个功能齐全的综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超过50%,打造“一刻钟”便捷生活。圈100。(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牵头)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服务场所设施补短板行动
4.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标准化。推进城市老旧社区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通过新建、置换、购置、改建、扩建等方式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建或新建社区及周边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 、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周界防护、高空抛物监控等智能传感设施,以及养老、托儿、助残、家政保洁、便利市场、便民等商店、邮政快递总站综合服务站等特色社区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基本服务设施面积达标情况监测评价。新建住宅区,社区居家养老、托幼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分别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20平方米;改造社区配套设施标准分别为每100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儿童保育设施;全面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要求。到2025年,新建社区和改造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局(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公共空间改造,使其适应老年人和儿童的需要。开展老年、失能、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家庭的居家养老改造,推广老年人居家养老改造工程和老年用品清单。加快完善社区儿童之家和校外活动场所,引导家庭托育中心规范发展。加快残疾人康复护理设施建设,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改造,推动康复社区租赁服务发展辅助设备。各类涉及老年人的服务场所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必须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到2025年,全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老年教育教学点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儿童友好型、老年友好型城市。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特色服务品牌和强质量行动
6.加快生活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将生活服务业纳入地方重点标准项目范围,推动养老、助残、家政、托幼、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物业管理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积极推动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深入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为基础制定并实施高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出一批行业标杆标准,积极推进养老、家政、教育、金融、无障碍等服务业,提高生活服务认证供给水平。到2025年,制定颁布16项生活服务业地方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培育生活服务业知名品牌。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制定生活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技术规范,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模式,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知名企业。鼓励各地打造生活服务业特色区域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优质服务品牌推广,培育一批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旅游等领域特色服务品牌。体育、家政、财产和残疾援助。按照“江苏优品”认证体系,培育发展一批“江苏优品”生活服务业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南通特色的“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生活服务企业。鼓励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超市、餐饮、物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发展社区直营连锁店,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带动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建设扶持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10家以上“一老一小”品牌连锁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高素质人力资源强力支撑行动
8.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全省生活服务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将日常生活服务职业(工种)急需人才纳入培养目标,分级分层培训。市级负责城市高级护理人员的培训,其他各类培训由县级负责。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新增学徒培训,对开办新学徒班的企业按政策给予补贴。落实全省新一轮培训管理政策,将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转移工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纳入培训补贴对象,调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培训期限按要求。围绕“一老一童”问题,加强对老年护理员、幼儿保育员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扩大从业人员持证覆盖范围,并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训“一老一童”服务人员3万人次,不少于1万名老年护理员、不少于5000名幼儿员通过专业技能等级认证。 (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员工制生活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推动养老、托育、家政、体育健身等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障补贴。 。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畅通职业成长通道。做好员工专业技能、工作年限与技能人才支持政策、积分结算政策的衔接。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关爱员工,保障员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弘扬和激励一批优秀典型。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等按规定负责职责分工)
10.加快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加快养老、护理、康复、儿童保育、家政等相关专业急需人才培养,允许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通过勤工俭学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高职相关专业毕业生提高学历。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生活服务业龙头企业发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主体作用,与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企合作项目,有效促进培养方向与产业需求的协调统一。到2025年,在养老、家政、育幼、健康等生活服务领域培育1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行动
11.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加大对南通商户的服务力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营销、分销、供应链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生活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证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旅游、体育、家政等不同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对于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来说,探索建立不同领域的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和共享平台,减少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精准服务供给。探索生活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推进智慧城市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建成三个以上本土化、专业化垂直电商平台和供应链平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南通市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发展新的服务模式。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活服务深度跨界融合,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化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满足需求,通过预约服务、沉浸式体验、智能结算、网上下单到店提(送)、直播、自助销售等创新模式,扩大优质服务覆盖范围。大力发展“互联网+生活服务业”,创新“互联网+生活”场景,积极拓展数字健康、数字文化场馆、数字地方志、虚拟景区、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应用,等,加强提供免费在线学习服务,丰富和优化“云”上的生活服务资源和供给。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满足现代消费习惯变化,推动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推动“无接触”服务发展。加快智慧商圈、智慧街道建设,支持众多分散经营的中小经营主体纳入数字经济生态圈。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推动消费平台企业为社区商户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工具等免费或优惠服务,引导网络直播等商品规范有序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南通市交通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培育强大市场、促进消费行动
13、优化服务功能布局。积极培育生活服务业新兴产业集群,弥补消费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供给。推动优质医疗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国家重点中医特色医院建设。支持医疗、保健、体育等特色服务集群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健康医疗、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服务等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积极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力争有20个项目列入国家或省发展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业态融合发展。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体育+”、“物业+”、“文旅+”等模式,推广养老、托幼、家政、母婴、物业、快递、健康、零售、文化、旅游、体育、餐饮等生活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延伸物业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推动“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器材、活动器材、健身器材、文化创意产品、康复辅助器材的设计与制造,实现服务需求与产品创新的相互促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城市生活质量改善。突出城市资源禀赋和发展特色,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积极打造省级区域消费中心。促进南街传统商业区,什贝伊地区服务商业区,Zilang Lake Dynamic Business District,Nantong Central Leisure and Tourism Business District以及Nengda商业区的建设具有强大影响的消费者业务区。全面发挥了第一批市政级商业特征在领先的商业区消费和改善城市形象,创造体验式消费和夜间消费收集区域中的作用。积极申请省级高质量的行人街试点项目,并努力创建省级示威活动。我们将加深工会热心的活动,促进员工的包容性医疗(补习),有效地提供员工福利和生活安全,实施行动以改善员工生活质量,广泛执行员工生活服务项目,并提供为员工提供专业服务。到2025年,我们将努力实现我们城市县级消费群的全面覆盖。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商业局,市文化局,广播和旅游局,贸易工会联合会等人是根据职责司的责任负责的)
16.激活县,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服务的消费潜力。加快县区日常生活服务中的缺点,改善城市和农村服务的对接机制,促进公共教育服务的高质量和平衡发展,改善区域医疗中心的布局,并加速老年人的发展。护理,残疾援助,育儿,文化,旅游业和体育服务。建立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并鼓励城市生命服务行业将其服务能力扩展到农村地区。指导并鼓励生活服务企业在县建立服务综合体,在城镇和村庄建立服务商店,并在满足条件的行政村庄和自然村庄建立服务渠道。加速县,乡镇和乡村级别的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和快递物流分销系统的整合,并大力推广诸如“促进农业的数字业务”,“快速交付到村庄”和“ Internet +”等项目从村庄到城市的农产品。支持开发生态观光旅游业,休闲农业,文化经验,寄宿家庭经济,户外运动和农村地区的其他行业,培养农村文化产业,促进生活服务的发展,并有助于促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到2025年,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的县级覆盖范围将达到75%,行政乡村对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渠道的承保范围将达到70%。 (市政教育局,市政民事事务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商业局,市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体育局,市政体育局,市政邮政管理局等,根据该部门的负责职责)
(7)实施措施以优化业务环境并提高质量和效率
17。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我们将采取66项措施,以优化和改善Nantong的商业环境,加深“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委派权力,授权权力,授权权力,授权和优化的权力,授权和优化服务,并实施负面列表系统以进行市场访问。”简化并优化了许可和许可的处理,全面实施“许可和许可分离”的改革,并促进“许可后减少许可”以及通知和承诺系统。优化“互联网 +政府服务”,加深“非面对面批准(服务)”的改革,并提高“一站式服务”的效率。改善建立健康,老年护理,育儿,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和其他服务机构的准则,澄清处理步骤和时间限制,并向公众宣布。简化包容性生活方式服务企业的批准程序,鼓励连锁运营,并促进“一个许可,多个地址”注册的实施。鼓励外国在新开放的地区进行投资,并实施建立预定的国家待遇以及外国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系统。根据法律保护各个市场实体的财产权和合法权利和利益,并严格规范公平和文明的执法部门。对于新行业,新格式和服务行业的新模式,我们必须遵守包容性和谨慎监督的原则,并在质量监控,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税收征收和税收方面实施在线和离线综合管理和服务管理。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商业局,市政市场监督局,市政批准局,市政税收局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18.改善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生活方式服务行业的质量监控,评估和报告工作,并在不同领域促进质量认证。进行服务行业满意度监测活动,以迅速发现行业缺点,消费者需求和质量缺点。定期发布企业服务质量和行业满意度状态,公开服务质量“黑名单”公司,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加强日常服务行业企业信贷信息的披露。进行“铁拳”操作,以调查和处理人们生计领域的案件,并严格调查并处理各种具有强烈公众投诉,社会影响不佳以及行业中明显隐藏规则的非法活动。严格打击非法和非法活动,例如“利用他人”以及在预付费消费中筹集非法筹款。专注于老年护理,托儿,体育,家政和社区服务,并培养许多具有诚实运营和高质量服务的模范企业。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公共安全局,市政民事事务局,市政商业局,市政市场监督局,市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市政健康委员会,市政卫生委员会,市政体育局,市政体育局,地方金融监督伯拉伯等人等人等人的金融监督Bureau等根据责任的责任负责)
(8)实施政策以支持强大的安全行动
19.加强财政,税收和财政支持。协调相关的特殊财政资金,增加本地支持,并确定基本和普遍的生活服务。为日常服务行业实施额外的增值税收减免,以及支持社区家庭服务行业(例如老年护理,育儿和家政服务)发展的优先税收政策。如果符合条件,则具有包含价格和某些回报的公共服务机构项目将包括在当地政府特殊债券支持的范围中。积极从中央预算中寻求投资支持,以进行合格的教育,医疗和健康,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人一道”设施建设以及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翻新旧的城市社区。积极使用诸如Re-Loans和重新订立之类的工具来支持消费服务行业的企业的发展。指导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次借款人并推广金融产品,例如“ Xinyi Loan”,“ Sufu Loan”和“ Su Mao Loan”以及服务模式,例如“随时借入和还款”,并续签贷款主要还款。鼓励保险机构在生活服务行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中进行创新。支持合格的生活方式服务公司扩大多层次资本市场。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金融局,市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政商业局,市政民事防空局,市政当地金融监督局,市政税收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港银行,中央银行的Nantong Central Branch银行和保险监管委员会分支机构等是根据职责司的负责)
20。提高价格和土地支持政策。请注意联系并与政府的综合投资水平匹配,并合理地制定基本的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人的负担能力以及相关机构的运营成本,并加强包容性服务的价格指南。在不改变土地使用主题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在城市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下,那些使用现有房地产和土地资源来开发国家支持的行业和行业提供包容性生活服务的人可以享受在5年内的原始使用和土地权。土地利用类型的过渡支持政策。对于建筑区域少于300平方米或总投资不到30万元人民币的社区服务设施,根据当地条件,当地人的政府在县一级或高于县级的政府可能优化防火验证申请和安全检查程序。 (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局,市政消防救援队等是根据责任部负责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有县的人民政府(城市,地区)必须有效地履行其主要责任,并根据当地条件和特定城市的政策进行研究并制定特定措施。相关的市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划分组织和实施相关的建筑行动,在支持相关领域和行业中生命服务行业的发展方面做得很好,并改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渐探索将生命服务行业发展到县(城市,地区)绩效评估中,以确保执行各种任务。
(2)加强统计监测。逐渐建立并改善日常服务行业的统计监控机制,增强大数据在日常服务行业统计中的应用,并有效提高日常服务行业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性和及时性。探索统计信息的常规发布系统,加强对各个地区和领域生活方式服务行业发展趋势的预测,并及时报告重大事件。
(3)加强宣传和指导。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充分利用国家,省和市政政策以及促进服务行业中困难行业的恢复和发展的措施,使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作用,在政策解释,并积极创造一个有利于刺激消费潜力的环境,并促进良好的社交氛围以升级。增加对日常服务行业的企业和员工的支持,该行业受到COVID-19的流行影响,以确保日常服务行业的平稳运作。
通用办公室[2022]编号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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