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35+足球锦标赛
竞赛规则
第一条 竞赛目的
比赛宗旨是“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 “联谊、聚旧话新、健康锻炼、团结贡献、延年益寿”。
第二条 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桂林市足协
2、主办单位:桂林天龙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3、支持单位:中国足协退役军人协会
第三条 比赛日期、地点、联系人及年龄要求
1、比赛日期:2020年12月29日-2020年1月4日(报名时间为12月28日)
2、比赛地点:广西桂林市体育中心足球场
三、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年龄:队员年龄必须在“35-49岁”之间(1970年至1985年出生);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
邮件:
第四条 入住和退房时间
1、各参赛队伍须提前一天(16:00前)报名。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晚(20:00)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2、各参赛队伍到达赛区后,须立即交出参赛队员的身份证原件及费用,确保参赛证件制作完成后方可参赛。
3、由于当天下午有比赛,所以上午比赛结束后可以下午离会。
第五条 资格及相关规定
1、注册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持有“适合参加本项目”的医院体检证明。无证者不得参加。
3、所有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证明者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人员在比赛过程中因健康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4、参赛队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外国护照原件。持有军人身份证的运动员还必须出示军人安全卡。报名时须向会议资格审核组提交参会证件(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证明、户口本等无效)。无二代身份证和军人安全卡者不得参加比赛。
第六条 报名方式
1、报名队伍可以跨省、市、自治区自由组队,不受地域限制,但必须持有各队旗帜。
2、桂林赛区只能接收16支球队参赛。若参赛队伍超过16支,名额由主办方确定。
3、每队可报名30人(含领队、教练员、队医、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队医可以兼任运动员,但必须符合年龄要求。同时,必须在团队名单中填写并标注“同时”二字。
4、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不符合各组年龄要求的队员不得参赛。
5、各参赛队伍须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表须制作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名单、编号、身份证号码需打印)。
6、纸质版报名表邮寄至主办方竞赛部门,电子版则发送至主办方联系人及主办方竞赛部。
收件地址:桂林天龙足球俱乐部,收件人:刘建军,电话。
7、各参赛团队报名时须向大会相关部门缴纳“报名押金”5000元。比赛开始前30天未收到“报名押金”的,视为不参加比赛。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在比赛开始前30天内退赛的,将扣除全部“报名保证金”。
8、首次报名时间为根据各组比赛时间提前50天报名,以便确认参赛队伍数量。
9、第二次报名为正式报名,截止时间为赛前30天(过期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报名的同时,将全体队员的合影(附各队旗)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比赛主办方。部门以便打印订单簿。
第七条 竞赛规则
1、比赛方式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确定。
2. 抽签将被取消。如果当场打平,则通过点球大战决出胜负。
第八条 竞赛规则
1. 比赛将在标准的11人制足球场上进行。
2、比赛用球:采用国际标准5号足球。
3、每场比赛时间9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4、比赛开始前提交的第四官员首发和替补名单可根据报名名单填写。
5、每场比赛有11名首发球员,每场比赛可替换的球员总数不能超过5个七人制(半场可更换三名球员,不包括在五个七人制中)被替换后不能再玩一次。
6、比赛服装
(1)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与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明显不同。报名时必须填写服装颜色。
(2)运动员比赛服必须有号码,号码中不能含有数字0,必须与报名表上的号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比赛。
(3)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度为6厘米,且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4)运动员必须穿戴护腿板和袜子,不得穿带钉鞋的足球鞋。
7、除特殊规定外,本次比赛将遵守国际足联最新制定的《足球比赛规则》。
八、除执行《中国足协纪律守则》外,还执行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9、赛前资格审查。无参赛证者不得参加。
10、各参赛队报名后,“报名保证金5000元”将自动转为比赛保证金。若所有比赛均无“违规违纪”情况,赛后将予以退还。
11、各参赛队报名时须向大会相关部门缴纳比赛费3000元。
十二、违反大会规定的队伍和选手,将受到如下处罚:
(一)报名后不符合年龄要求的队伍或选手,按超员标准缴纳费用。
(二)某队运动员在比赛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必须在比赛结束前向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交令人信服的证明材料。申诉时需交纳申诉费500元。如果申诉成功,申诉费将退还。如果申诉不成功,将扣除申诉费用并向被申诉的运动队道歉。比赛结束后提出申诉的,纪律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比赛开始前或比赛过程中,如果运动员试图冒充他人胸牌,经裁判员核实,主裁判将当场没收违规运动员的胸牌,取消其参赛资格。 。运动员资格。
(四)赛中或赛后经纪律委员会查实,某队队员有冒充、舞弊行为,比赛结果取消,对方队以3:0获胜。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罚的选手,将被取消所有比赛资格,并扣除部分押金3000元。其余符合规则的选手可以继续参加比赛。
(五)赛中或赛后经纪律委员会查实,一支队伍中有2名以上队员冒充、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并扣除5000元押金。扣除。他们以0:3输给了对手,被取消了明年的参赛资格。
14、若球队无故弃权,则按每场比赛(包括已打比赛和未比赛比赛)以0:3输给对手的处罚,扣除全部押金5000元,并处罚款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守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足球退役军人协会将给予相应处罚。
15、如遵守会议出发时间,提前离场,比赛日程不作调整,视为自动放弃,并扣除部分押金。
16、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在赛前、赛中、赛后(场内、场外)不服从裁判员的决定,侮辱、谩骂、殴打裁判员、工作人员或者对方运动员。若纪委调查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有一人“违纪违纪”,扣总分1分,并处以罚款扣除2000元; 2人则从总分中扣除3分。扣分并罚款3000元;球员人数超过3人的,暂停该队所有比赛,并处5000元罚款;违反规则和纪律的运动员,纪律委员会将暂停其多场甚至全部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后果极其严重的,将被取消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
十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自动停赛一场(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的除外)。如果本组比赛分为两个阶段,则第一阶段的黄牌和红牌将被带入第二阶段计算。
18、比赛期间纪律委员会对运动队或运动员作出的追加处罚,在下一阶段比赛中继续有效。
19. 如果同一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也应处以罚款。第一张黄牌价值100元,第二张黄牌价值200元,第三张黄牌价值300元,以此类推。
20、如果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红牌),或者同一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直接被出示红牌,也将被处以罚款。第一张红牌为200元,第二张红牌为300元,第三张红牌为400元,以此类推。
第九条 评分和排名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的球队将排名第一。
2、如果比赛打平,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负。获胜的球队将获得2分,失败的球队将获得1分。
3.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照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顺序确定排名:
1、胜负关系中,胜者排名第一;
2. 双方净胜球数较大者排名靠前; (不包括彼此的点球);
3、双方进球总数多者排名第一; (不包括彼此的点球);
4、所有比赛中净胜球较大的球员排名第一; (不包括点球);
5、所有比赛总进球数多的球员排名第一; (不包括点球);
6、如仍平局,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第十条 录取排名及奖励
1、每组10人以上(含)前六名参赛队颁发奖杯一座。所有其他参赛队伍将获得纪念奖杯或获胜奖杯。
2、每组9人以下(含9人以内)参赛队伍前三名,颁发奖杯一座。所有其他参赛队伍将获得纪念奖杯或获胜奖杯。
3、奖杯由主办方制作
第十一条 食宿交通
1、主办方负责每支队伍到达主办城市城市火车站接送一次。
2、各参赛队到达赛区后,食、宿、交通等问题将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一)主办方为参赛队伍提供食、宿、交通
主办方负责安排各参赛队在赛区7天的食宿交通。标准为300元/人/天。对于家庭成员和陪同人员也适用同样的标准。比赛期间,住所到比赛场地步行距离超过15分钟,由大会统一规定。免费接送。
1、食宿交通主要收取7天费用,以参赛队伍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2、比赛时间为12月28日至1月4日,其中28日与4日合并为一天。
(二)运动队下榻酒店实行“自助”式餐饮。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负责相关事宜及费用
一、相关事项
(一)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各有一间房间,裁判员有标准间,有电视、淋浴房,保证热水淋浴。
(2)运动队配备两人标准间,配有电视、淋浴间,保证热水淋浴。
(三)会议秩序册发给每个参赛队伍,不少于5份。
(4)比赛场地必须配备电源插座,方便身份证查验机的安装和使用。
(5)比赛期间,场馆内必须备有救护车、担架和担架员。
(六)各队自行承担医疗费和保险费。
二、相关人员及费用
(一)主裁判(2人)、资格审查小组(2人)。
(三)会议设纪律委员会:由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成员组成。
(四)选任的首席裁判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执法工作资格。
(五)裁判员的选择:
1、各参赛队可携带一名一级及以上随行裁判员参加赛区裁判工作(不得带队队员,所有费用自理,无报酬)。如果不带陪同裁判员,必须向大会支付3000元聘请裁判员。人员费用。
2、派出4名国家级裁判员参加赛区工作(主办省市应
在外部,请从最近的省份或城市雇用)。
(六)赛区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出发城市的市内交通(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票)、路费、食宿费以及按规定领取的工作报酬中国足协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七)赛区裁判员出发城市往返城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票)、路费、食宿费及工作报酬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相关标准另行确定协会。
(八)会议组委会工作人员的薪酬按照协调员标准执行。
(九)在职员工参加会议的旅费由原单位报销。
(十)主裁判和资格审查组成员不得携带家属进入赛区。
三、主办方接待日期及交通
(一)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从首场比赛前2天至最后一场比赛后1天共9天接待日。 (按实际到达赛区天数计算)
(二)裁判接待期为第一场比赛前1天至最后一场比赛后1天,一般为8个接待日。 (按实际到达赛区天数计算)
(三)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必须到赛区报到并乘坐高铁或6小时以上的高铁列车。可以乘坐飞机、软卧或三等轮船(没有火车的地区有城际巴士)。乘坐高铁三等座、高铁、普车、轮船无旅行补贴。必须直线行驶,绕行按照最短距离计算。
(4)裁判员到赛区报到时,报销火车票。可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二等座、硬卧或轮船三等座(不通火车的地区可乘坐城际巴士)。乘坐高铁三等座、高铁、普车、轮船无旅行补贴。必须直线行驶,绕行按照最短距离计算。
(5)如果裁判员到赛区报到并乘坐优惠机票,则优惠机票价格低于二等高铁或二等火车票价,可报销优惠机票。机票价格超过高铁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价格的,差额由旅客承担。旅客机票按高铁、高铁、普火车、轮船三等座票价报销,无出行补贴。
(六)所有相关人员到赛区报到时必须直线到达(无直达接送的除外)。出发城市的市内交通(公交、地铁、出租车票)以出发当日为准。不符合规定且无门票者,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嘉宾
邀请嘉宾由主办方全权决定
第十四条 协调员、裁判员、资格审查小组、裁判员
1、赛事协调员、主裁判、资格审查组可由主办方邀请。主裁判和资格审查组必须身体健康,有胜任此项工作的能力。
2、外籍裁判员由主办方从就近地区选拔为国家级裁判员,且身体健康,能够担任裁判员。
3、裁判员人数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确定。随队裁判员的不足,将由地方足协(原则上是国家级)和部分一级裁判员来补充。
第十五条 防疫措施
1、入住酒店时,须出示个人健康密码,并按照酒店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
2、每天定期对比赛场地、接待室、选手休息室、淋浴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卫生间提供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
3、所有进入场馆人员必须出示参赛证件、查验身份证、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区。
4、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场馆设有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
1、本规定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主办方桂林天龙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20年《》全国35+足球比赛报名表
团队名称:
领队: 教练: 队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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