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很奇怪:
派水管工微信买彩票,赢大奖
但他却被表弟冒充为彩票店老板。
2019年7月17日,平时做水管工的姚先生在朋友家下棋。下午5点左右,他通过微信支付,从“朋友”彩票店老板王先生那里购买了两张20元的彩票。体育彩票乐透彩票共有10个号码。王先生拍下两张彩票的照片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姚先生确认。
付款截图
当晚抽奖,其中一张彩票中奖了。一组号码中奖1万元,另一组号码中奖1000万元。姚先生立即前往彩票店领取实体彩票,并选择日子兑奖。但彩票店老板王先生告知,下午1点发出的中奖彩票是别人的,照片是由于自己的失误误发给他的。
彩票店老板王先生拍下了两张彩票的照片,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姚先生确认。
两张彩票中的一张中奖了。一组号码中奖1万元,另一组号码中奖1000万元。
王先生解释称,当天下午5点左右,姚先生在微信上发了一个红包,注明“机选乐透10”。他在发送彩票照片时,误将高某下午购买的彩票发给了姚先生。这张彩票原本是当天下午1点另一位彩民选的号码的彩票。由于第一次发票时出现错误,再次发票,最后多出来的彩票卖给了高某。没想到,高某离开时将彩票、香烟等物品留在了王先生的店内。当晚8时许,王先生退回了彩票。同年9月5日获奖。
然而,姚先生领奖后委托律师申请调查,得知获奖者高先生是彩票店老板王先生的表弟。
当天,一名彩民前往投注站对自己选择的号码进行了加注。然而,彩票店错误地将彩票标记为未添加。随后又重新发行了同样号码的彩票,重新发行的彩票中了1800万。
姚先生在微信上购买了一张随机号码的彩票。彩票店负责人给他发了一张错误彩票的照片,两人在微信上确认了这一点。这张错误的彩票也中了1001万。
体彩中心向投注站授予中奖2800万元牌匾
5年维权:
首先提起诉讼确认彩票权利
又一起诉讼追索数百万美元奖金
2019年9月起,姚先生和他的代理律师、陕西本龙律师事务所于胜修律师走上了追回彩票的维权之路。
“由于彩票没有登记,也没有挂失,所以大奖已经被他人领取,我们只能通过法律确认,对方去兑奖的彩票所有权归属于先生。”姚。”于胜秀律师表示。最终,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中奖彩票归属于姚先生。
一旦彩票的所有权得到确认,追回被骗取的数百万美元奖金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2022年4月8日,鄠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姚先生将王先生及其妻子高先生以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返还奖金801万元(税后)及利息,合计约882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彩票店经营者王先生夫妇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担连带赔付责任。
2024年3月15日,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彩票奖金归姚先生所有。
然而,高某却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获得了801万元的税后奖金。其长期占有巨额奖金且拒不返还给实际中奖者,构成对姚先生的侵权。但王某夫妇拒绝交付姚先生购买的彩票,并擅自将其交给高某兑奖。王某夫妇的行为与高某的兑奖行为共同导致姚先生无法获得中奖奖金。因此,王某夫妇应由高某返还给姚某。付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涉案彩票为不记名彩票,持票人兑奖,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遵守彩票发行和销售规则。
姚先生请求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但未能提交充分必要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未予支持。
法院依法裁定,高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姚某支付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币801万元计算,年利率4.25%,自2019年9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同时责令王某及其妻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判断:
彩票店不诚信诈骗分子获取不正当利益
面对一审判决,姚先生的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必须退还。高某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终审法院认为,姚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彩票费用,彩票机构收到款项后,将等额彩票投注号码拍照并发给姚先生,彩票机构涉案门票应视为已送达。
彩票店老板明知彩票已售出,又将涉案彩票交给其表弟高先生,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姚先生的合法权益。
高某持有彩票后,从体育彩票中心获得了801万元的税后奖金,并长期持有后拒绝归还。高某的上述行为也侵犯了姚先生的合法权益。
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高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从余胜秀律师处获悉,随着最终判决,这起千万彩票案已经尘埃落定。目前,法院已依法保全了对方的财产。如果对方仍坚持不履行法院判决,下一步将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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