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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小曼与徐志摩的爱情故事:真爱如烟花,珍惜每一刻

    第一章

    我总是喜欢在睡觉前看书。昨晚我看陆小曼写了她和徐志摩的故事。诗人爱了她五年,却因一场飞机事故永远离开了她。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正是大意:哪怕像烟花一样瞬间绽放,只要和他在一起,我愿意用余生去等待。读完后,我泪流满面。作为读者,我很伤心,但作为作者,她很伤心。但深深地爱过,比很多一生都没有真正爱过的人要幸福。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一年过去了。如果真爱来临,请珍惜每一刻。人生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生气?爱他,珍惜他,和心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少时读书,如走马观花,一眼十行。拿起一本书,不读完就不会放下。我阅读各种书籍并从中学习。最傻的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就迷上了武侠小说。金庸小说《书剑恩仇录》中的香香公主。书上说她在草原上吃花当零食,所以身上香,也不肯洗澡。越来越香了。我太着迷了,把院子里盛开的玫瑰花都吃了。一周后,没有所谓的香味了。爸爸知道后哭笑不得。上帝保佑我当时没有吃夹竹桃,否则我不会有今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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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哥哥很奇怪。他说我为什么白天读书,晚上读书,晚上熬夜读书。他还夸张地说,一个暑假我已经读完了隔壁图书馆一半的书。但为什么我不近视呢?全家人都戴眼镜,唯独我没有,而且我是最不关心自己眼睛的人。哈哈,我也很奇怪。小时候,我喜欢看书,晚上看书时喜欢吃零食。早上,我的床边有一堆李子核。当妈妈进来打扫的时候,她会惊讶地说:啊,老鼠住得那么高吗?我笑着说:妈妈,它是从月球上掉下来的。后来妈妈知道了,再也不会让我晚上不吃晚饭吃零食了。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很喜欢吃零食吧。我从小就一直很苗条,吃很多东西身材也没有变化,这让很多人羡慕不已。

    读一本书,被感动,很容易落泪。从小到大都没变过。小时候,读了一整夜,有时会被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感动得落泪。一大早,妈妈看到我红肿的眼睛,焦急地问:是不是哥哥欺负你了?我微笑着走开:不,妈妈。事实上,我的弟弟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他很照顾我。呵呵

    因为读书,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回忆起这些经历真是太好了!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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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是一罐需要细细品味的蜜,也是一座等待你慢慢挖掘的宝库……每次看着装满书籍的书柜,我总是感慨万千,这一次,我的思绪似乎又回到了炎热的夏天……

    暑假里,每当我上完英语课,我就会冒着酷暑奔向人文书店。一进书店,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架前,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一旦进入书的世界,我就不再属于我了。书上的内容有时让我感到高兴,有时让我有点羡慕,有时让我有点悲伤,有时又让我感到新奇……每一个字,都仿佛带我走进了书的王国。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沉迷于书的世界了。

    当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了。你应该听说过“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虽然我现在没有物质粮食,但是我有精神粮食。我无法忽视肚子的叫声,继续贪婪地吮吸知识的甘露。

    哎,怎么突然听到有船动的声音?我赶紧跑到码头喊道:别走,等等我!但船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我焦急地跺着脚。 “你喊什么?”妈妈奇怪地问道。 “啊,不是在码头吗?” “什么码头?你在书店啊!”这时,我感觉到口袋里的手机传来震动的声音。哦,原来是听到了《海底两万》中“林肯”的震动声,电机发出嘟嘟声!妈妈责怪我说:“你怎么不接电话?你让我担心死了。”但我微笑着说:“这本书里的内容太吸引我了,我没有听到手机铃声,对不起!” ,调皮地对妈妈眨眼。妈妈知道情况后,哈哈大笑:“原来如此!真是个书呆子啊!”走出书店的时候,我的脚有点麻,但我很高兴,因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

    书不仅让我着迷,还让我忘记痛苦。有一次,妈妈因为我成绩不理想,严厉批评了我。我感觉很不舒服。我悲伤地走进房间,打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知不觉中,我已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心里的烦恼、痛苦、遗憾、悲伤统统抛在脑后,心情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精彩,我的生活因为书而更加充实。古话说:“诗书之气,从腹中出”!我将继续与书携手同行,过有品味的生活,走有气质的人生。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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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时候,一个人是非常幼稚、有趣的。那时的我根本不明白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就胡乱的、胡乱的学习。长大后,真的觉得很可笑。

    俗话说,你不能同时做两件事。当我上三年级时,我每次做作业时总是同时处理多项任务:我一边做作业,一边看电视。虽然质量不好,但是很满足,也很有趣。但妈妈经常对我说,我无聊,一生气就会“三件事同时做”:看电视、做作业、吃好吃的。那滋味,别提有多美妙了!之后,我从看电视转为听音乐,按照歌曲的节奏一笔一笔地写,有时甚至还玩得很开心。你可以想象,我写的字要么太多,要么太少,乍一看很有趣——根据阅读带有错别字的句子很可笑。随着每一次作业,这种“技能”慢慢“升级”,我终于可以像作业一样写字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迷上了漫画,但整天抽不出时间,就一边准备写作业一边看,可妈妈却经常过来检查,这让我陷入了困境。失落,只好投降,把漫画给了她——她也喜欢看,在隔壁偷笑。后来我想出了一个方法,就是把漫画书放在课本里看。当外面有动静时,我会迅速翻页并用手支撑,以免出现凸痕。它看起来如此无缝和完美!直到初中,我偶尔也会悠闲地读一些这样的书。

    四年级时,因为我已经通过了剑桥英语二级,所以我在学校已经无法掌握英语了。我可以倒着背单词,但是老师每次都让我写五遍,写了几十遍。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睡了个午觉。记得有一次我去办公室,英语老师正在批改单词。他只用了一秒钟就完成了一项任务,然后又继续进行下一项任务。我明明看到一个字少写了两遍,但老师没有看到,我就起了疑心。如果我少写几个字,少写一个字,只要字间距宽一点,那就是一份优秀的作业了。 。结果写英语作业的时间减少了三分之一左右,太棒了!

    现在想来,当时的我真是太天真无语了。现在我已经初二了,我不能再这样做了。我此时还没有见过这些词,而且都是生词。于是我开始努力学习,不再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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