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第1部分
1. 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发生误操作或故障也不会发生事故。
(3)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做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能够确保生产安全、顺利。一系列法律措施。
(四)事故: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中断正常活动,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物体的危险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缺陷导致事故发生。
(6)不安全行为:员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方法等危险行为。
(七)违规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规作业: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铤而走险作业。
(九)四个不放过原则:查处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采取切实预防措施不放过、不采取切实有效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惩罚就走,其他人没有受到教育就不要放走。
(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
(11)三级安全教育: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十二)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帮助他人不被伤害。
(十三)三懂四技能:了解生产原理、工艺流程、设备结构;能够操作、维护、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正确使用消除设备和防护用品
(十四)职业安全:是指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的状态。它是一种具有特定含义和范围的“安全”。
(十五)危险: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现有的或者潜在的情况。
(十六)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能够对人体、设施和环境造成危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 、天然物品和潮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等。
(十七)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暂时生产、加工、运输、使用、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位(含场所、设施)。
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它们的含义是: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必须遵守的指令、法规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通行安全状态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第二部分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50年来,我们制定颁布了280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①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安全知识内容第三部分
搭车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等车时,应一一排队,站在路边或站台上。不得在道路上拥挤,不得站在路中间阻挡车辆。上车时,应等车停后,让乘客先下车,然后按顺序上车,不要着急。上车后,应主动购票,给老、病、残、孕妇或带婴儿的乘客让座。车辆行驶时,要抓住扶手,头、手不要靠近车窗,以免被过往车辆擦伤。下车时,按顺序行走,不要推挤。下车后,应立即走到人行道上。如需过马路,应走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后冲过去,这样很不安全。
安全过马路
我们几乎每天都要走在路上去上学、放学、外出活动。确保行走安全,涉及很多知识!许多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安全过马路的要领而丧命在汽车的车轮下。
过马路时,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一个安全区,行人有“通行权”。在此区域内,机动车车速普遍减慢,驾驶员更加关注行人的动向。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要特别注意避让过往车辆。最简单的避让方法是:首先看左侧是否有迎面驶来的车辆,如果没有迎面驶来的车辆,则走进巷道;然后看看右侧是否有迎面驶来的汽车。如果没有迎面驶来的车辆,您可以安全地过马路。
不走人行横道过马路、随意过马路或在汽车驶近时冲过马路都是非常危险的。
1)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应沿路边行走。
2)团体外出时,最好排成有组织、有秩序的队列行走;集体外出时,不要互相追逐、打斗、玩耍;走路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路边看书报,或者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给机动车让路,不要与机动车争夺路权。
4)小学生放学后排队时应戴黄色帽子。雾、雨、雪天最好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以便机动车驾驶者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第四部分
1、高空作业
在高空作业,坠落高度距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性的,称为高空作业。
2. 最低着陆点
人在工作位置上可能跌倒的最低点称为最低跌倒点。 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高空作业人员防止坠落伤害的防护用品,由带子、绳笔和金属附件组成,统称为安全带。
3、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4、高空作业安全规定(四必须、两严)
(1)高空作业必须持有安全证,脚手架必须紧固并符合安全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2)向上攀爬时,不得拉扯不固定的物体,不得随意将杂物从高处投掷到地面。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哪些?第五部分
什么是安全?
安全:指没有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使人处于自由状态。
无危险因素的工作条件,保证人们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指系统中的一种质量,当在给定条件下完成功能时,导致事故损失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安全生产理念:
是指为保证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人员伤亡、设备事故和各种灾害,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劳动活动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生产过程。措施和采取的所有活动。
安全生产范围:
包括工业、商业、交通、建筑、采矿、农林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铁路、公路运输航运、民航、水利电力、消防等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安全、农药、农业电力以及工业和建筑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建筑产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仪表、电工产品等)生产过程安全:
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即未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未受损的情况。事故及人员伤亡:
意外事件造成死亡、疾病、伤害以及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伤亡事故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工伤:
又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从业人员)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伤害、职业病而造成的伤残、死亡。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政策要点是:“预防”
政策基本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预防劳动过程伤亡放在工作的首位,确保劳动
人的生命和健康利益。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分工明确、人人有责、全员协调、参与
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有关部门和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责。
建立各部门、各员工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落实。
层层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培训
三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三级安全培训是指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厂级、部门级、岗位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厂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通用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并解答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问。部门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由部门组织,部门经理实施。内容包括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本部门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等。
岗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由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等。
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综合控制措施
一。生产过程中常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人体健康、造成环境破坏等危害。通过识别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有效预测事故或职业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其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整个规章制度建设的核心,可以有效提高规章制度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制药企业中,药品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很多都是危险化学品(如甲醇、乙醇、丙酮、浓盐酸等),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特点。并且生产过程通常需要加热、冷却、加压等复杂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整个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危险有害的因素。因此,常常会发生火灾、爆炸、烫伤、中毒、窒息、机械伤等事故。
1. 火灾
火灾是 API 制造公司的常见危险。例如:
1.1原料药的合成和生产中,多使用乙醇、丙酮、甲醇等易燃易爆原料。这些材料闪点低且容易挥发。当接触明火或静电时,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1.2 在设备改造、维护过程中,违反消防规定或预防措施不到位,极有可能发生火灾;
1.3由于电气设备老化、短路,可能会出现过载、过热现象,易发生火灾;
1.4 雷击也是引起建筑物和配电设施火灾不可忽视的因素。
2. 爆炸
爆炸对于制药企业来说是一种危险的公害,其破坏作用主要来自于爆炸过程中产生的冲击波。爆炸主要有两种类型:
2.1物理爆炸——例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过高,安全阀失效。当压力超过其强度极限时,就会发生爆炸。或者粉尘爆炸——当空气中的粉尘达到一定浓度时,也会发生爆炸。
2.2化学爆炸——当可燃物挥发并与空气充分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或静电时,会发生化学爆炸。例如,小批量注塑车间在灌封过程中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丙烷等气体。当其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5%~9.5%,遇明火发生爆炸时,即为化学爆炸。
3、中毒、窒息
3.1中毒——指人体通过呼吸系统或皮肤接触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一个或多个器官造成有害影响的现象。例如,苯及其附属物是医药工业,特别是原料药生产中常用的原料。长期接触此类物质会影响造血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
3.2 窒息
当人们在狭窄的空间(如集装箱、沟渠等)工作时,如果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7%,就会导致人体组织供给不足,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者昏迷甚至死亡。 。人体若长期接触乙醇、丙酮、乙醚等高浓度物质,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昏迷。
4. 燃烧
当人体接触某些化学物质,如盐酸、过氧化物、液化气等时,会引起皮肤烧伤或冻伤;接触高温物体(如蒸汽管道或热水管道等)会引起烧伤。
5.触电
电击 - 是由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他形式的能量引起的伤害。人体工频逃逸电流为5-10mA。当电流达到50mA时,如果不及时施救,几分钟甚至几秒内就会死亡。人们在操作电气设备或维修电气设施时,都有触电的可能。
6.机械损坏
人是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者和控制者。当人体接触运动部件、工具、工件时,会造成夹伤、碰撞、卷入、切割、刺伤等伤害。例如,运转部件失控、飞出伤人,或者衣服、肢体被运动部件卡住而造成的伤害,都属于机械伤害。
2、危险有害因素综合治理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是因果关系。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实际上就是生产中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它通过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来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避免管理缺陷的不安全情况,从而达到生产过程中人、机器、设备、材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我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有良好的组织保障
制药企业虽然不是政府重点监控的五个高风险行业之一,但也涉及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不仅多,而且复杂。一旦失控,将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医药企业经常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企业应当按照第十九条的要求,设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是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良好组织保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切实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内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没有组织保障,安全管理工作就不可能开展。有些制药企业没有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或者由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都会大大降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二、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和各项作业的指导性文件。通过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法律法规,准确掌握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按照客观规律,必须规范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和控制。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可以有效提高法规制度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可以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而且可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制药企业应当遵循安全系统工程原则,建立包括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等在内的覆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以达到明确的目标。流程、职责、标准明确,使管理和操作行为得以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得到基本保障。例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中的“三不发生火灾”原则(无消防作业票不发生火灾、无消防措施不发生火灾、现场无消防监督员不发生火灾)以及事故调查中规定的“不发生火灾”。举报处理制度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清前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放过) “违法者不放过”的原则直到他们受到惩罚为止“其他员工教育不放,无预防措施不放”不仅可以作为相关事故的教训参考,也可以指导人们如何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正在发生。对于动火作业,对于事故管理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3、开展有效的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核查生产过程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因素和缺陷,企业可以有计划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医药企业,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企业易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电力设备、起重设备等产品。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的设备、工种、场所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者有害风险因素,应当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获取整改效果信息,实现安全检查闭环管理。
安全检查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能程序化、套路化。制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均纳入国家重点安全检查。它们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容易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较大事故。经济损失巨大,因此医药行业应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有效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正在发生。
4、要有全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安全教育可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正确识别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医药企业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做好安全工作。教育工作。从事特种作业(如电力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危险品作业、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立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培训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强的人员保障。
五、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责任
正确选择和穿着劳动防护用品,可以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受或减少意外伤害和职业危害。这是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药企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使用非国家指定、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特别是不严格遵守“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证书、安全鉴定证书)而选择了“一标志”(安全标志)的要求,从而失去了安全防护的作用。
例如,在易燃易爆场所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可以有效防止静电带来的危害。高处作业时佩戴安全带,可以减少高空坠落等危险。施工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可以防止被物体击伤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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