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训练、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
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招生考试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属于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25年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以服务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建设为重点,统筹协调。做好各项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秩序。
为做好2025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招生。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
(一)按照本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统称招生院校。 2025年,招收体育训练专业的高校总数为155所,招收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总数为60所。详情请参阅附件。 (点击下方链接可直接查看)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docx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为:
冬季运动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道) ),冬季两项。
夏季运动: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回转、冲浪、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田径、田径、游泳、开放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能、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11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围棋、国际象棋、国际象棋、登山、攀岩。
(*注:篮球考生可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并按照篮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足球考生可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进行报名。 - 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 任何持有证书的人都可以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报名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三)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为: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2. 注册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招生项目中二级(含)运动员技术等级以上称号;
3、未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的。
(五)考生须报名参加学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具体按照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六)招生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合规、合理制定本校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在考生报到前予以公布。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应当面向全国招生,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中的相关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全称、学校地址、级别、专业及项目、学校类型、学制、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申请条件、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录取规则、计划调整细则、学费标准、学历颁发等。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以及报名方式和步骤、专业考试要求、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
(七)招生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按照确定的招生细则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生按照招生机构招生简章的要求,统一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络”()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体育单兵招募系统”)报名(核实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暑期项目(含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2025年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3月1日12:00至2025年3月10日12:00
(九)候选运动员的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体系》公布的数据为准。考生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所申请的招生项目一致。如果考生拥有多份所报名项目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则报名时必须填写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体育总局项目中心、项目协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等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授予等级称号,保障考生权益。
(十)2025年报考考生等级证书核发日期为:冬季项目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 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为夏季项目。
(十一)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家招生学校报名,并确定优先顺序。
3. 考试
(十二)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采取文化考试和专项体育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压实责任在各个层面。 ,严格、切实做好考试管理。
(十四)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600分。答案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教育部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接收本省学生的试卷(含答题卡)和组织文化考试,并将考后试卷(含答题卡)寄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统一评审。团体考试和其他文化考试的要求按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参加普通高考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结合考试实际分析研判,妥善组织考试,确保考生充分应试。
(十五)2025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十六)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训练、武术、体育运动专项体育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民族传统体育(2025年版)》。
各团考院校要切实落实团考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体育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有必要对近年来体育特组考试的经验进行深入总结。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团检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十七)2025年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十八)考生按报名项目参加专项体育考试,不得跨项目参加考试。
(十九)加强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反兴奋剂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开展兴奋剂检测。候选人应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绝签署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违反兴奋剂规定的考生,将被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入场
(二十)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各招生机构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提前公布招生简章上。
体育专项分数录取控制线:各招生学校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的专业分数录取控制线,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二十一)对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机构可在本机构文艺表演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降低30分录取;对于具有运动员技术级别职称的考生,招生机构可以录取学校的最低学术成绩降低50分进行线下录取。
(二十二)各招生机构在达到学院文化体育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和体育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3:7的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录取考生。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分/6)×30%+体育专项分×70%。计算综合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的计数方法。
(二十三)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各项目招生计划(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不得合并),并于暑期前公布项目审查。
(二十四)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招生简章不明确的,高校不得因有效生源不足或者其他原因随意调整计划或者录取要求,不得拒绝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录取线内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将根据分级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尚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录取第二志愿学生。
(二十五)招生机构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各省招生办公室应于2025年6月5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下载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并协助招生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十六)报考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五、信息披露
(二十七)招生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原则和招生结果。未按要求披露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信息将至少发布5个工作日。
(二十八)招生机构应当公开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其他
(二十九)各地有关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假冒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打击力度。考生伪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报名参加高考的,由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其他伪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十)招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规定暂停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
(一)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
2、擅自扩大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
3、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擅自减少招生计划;
4.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5.其他违反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的行为。
(三十一)招生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规定取消该学校的招生资格:
1.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招生的;
2、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3.其他违反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十二)考生有弄虚作假、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已入学的予以取消。 ,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三)体育专业、文化考试的考试单位必须按照教育部组织普通高考的要求,规范考试流程,严格考场纪律。考试组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四)招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招生简章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五)关于考试费用事宜,参照往年要求。
(三十六)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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