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温州市委人才办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生态优化城市40条意见》,对原“40条人才政策”进行修订升级。 《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人才若追寻则愈多,人才若置之则愈稀缺。”用什么样的政策来吸引和使用人才,体现了一个城市的雄心和风采。还考虑到对人才的辨别力、爱才的诚意、聚才的愿望。一个很好的补救措施。
近年来,温州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才生态最佳城市的目标,出台了一揽子人才政策,并根据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新情况新变化作出多项调整。此次推出的“40条人才政策”2.0版带来的主要变化有哪些,受益者是谁,受益力度有多大?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
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ABCDE人才依据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下同)自主申请选拔或新全职引进,经鉴定后给予。个人奖励500万元。
对自主申报选拔或新引进专职A类人才的团队,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按1:1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自人才引进之日起计算,并以专项核算结果为准,下同);
对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的,按照省财政奖补标准1:1向个人和用人单位提供配套支持,最高累计支持2亿元。
加快引进高端人才
自主申报选拔或新引进专职的B类、C类人才,专任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个人奖励(省特级教师、外部新引进专职人员) (市里给予50万元落户)补贴,自主申请并入选的,以年度考核奖的形式给予奖励)。
每新设专职企业引进B类、C类科技创新人才1名,根据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按1:的比例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1.支持高端人才灵活从事创新创业,个人奖励最高可达全职奖励的50%。
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
加大力度实施“全球英才引进计划”,对入选创新长期项目(青年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5万元单项奖励,为海外工程师、海外专家提供智力项目引进的单位将分别获得10万元、5万元的人才引进奖励。对获得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家级、省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外国专家工作站的,按照优等奖励1:1的额度给予用人单位配套奖励。
实施市“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40万元、15万-40万元的专项支持。分别为40万元,分为3类。每年支付。
加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建立以工作经验、年薪和实际贡献为主要认定标准的骨干企业人才认定制度,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引进工程、技术、研发、设计、等来自城外的。工程师、工程师、程序员、设计师等,经认定,高级、副高级新能源工程师分别享受本政策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待遇,高级每人20万元副高职人员每人10万元。企业奖励标准为1000元,分两年发放。
凸显青年才俊聚集
开放给35岁以下来温哥华全日制工作的博士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最新ARWU、THE、QS、USNews排名)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本科生将获得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别在两年内支付。
对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其他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个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就业补贴分别为度数。补贴期限无限制。 2年多时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具体实施。
优先推荐青年人才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重大人才项目向青年人才倾斜。设立青年人才推荐委员会,推荐选拔35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生,直接确定为市重大人才工程人选。
深化创业人才培养
开展“暖商达人”、“科技暖商”和“绿蓝接力”行动,重点培养从“领军”、“高“成长”和“隐形冠军”中择优培养一批新时代青年创业者,给予每人15万元专项支持,用于政府定制培训项目支出,其中培训、进修、海外学习考察、代际交流、导师指导、临时培训等。资助分三年,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实施“温州工匠”技能人才集聚工程:
对自主申报评选或评选的中华技能奖获得者、浙江省大工匠、浙江省优秀工匠、浙江省工匠、浙江省青年工匠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都是新引进的全职。 ;
对市“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市“首席技师”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专项支持;世界技能大赛新优胜者、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新优胜者每人奖励15万元。元-50万元,个人奖励5000元-5万元。
统筹技能人才和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特种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按照相当于高级、副高级职称的标准享受本政策相关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专科和本科学历执行。与本政策相关的待遇。
推动创新团队建设
支持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经评审为“顶尖(一类)”、“优秀(二类)”、“领军(三类)”、“优秀(四类)”给予资助,其中对科技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补助,其他各类资助金额减半。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创新团队的,按照省财政投入额度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的团队建设补助。对于特别重要的团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支持数额。
加大对人才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启动支持
我们将大力支持ABCDE人才引进技术、资金、团队来温州创业。一经确定,将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券”支持,并根据项目协议和实际投资情况按1:1分批兑现。
对县(市、区)和省级产业集群考核的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启动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协议兑现,一般分两期各分配50%。项目立项后,第一期资金将在实际实施、验收等手续后拨付,第二期资金将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或当年销售额达到政府总额后拨付资金。
获得第一批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券)的项目,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授予“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称号。对农行人才主导的重大创业项目,可“个案”确定支持数额。
创业发展资助
“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企业注册成立5年内(生物医药项目8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3%奖励给予奖励,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对入选“省级创业领军团队”的,给予500万元团队建设补助。
研发投入补贴
“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企业注册成立5年内(生物医药项目8年内)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研发投入(含购置新设备)的15%计算3年内发生的,给予新建工业化用房租金的50%,最高奖励1000万元。
加强“人才投入”
对创业投资机构为种子期、初创期“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且持有期满2年(24个月)的,按15%给予奖励补贴实际货币投资金额。项目价值不超过1000万元。外地天使投资机构引进本市已运营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完善“人才贷”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人才贷”项目,为人才创业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对“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人才(科技)银行将提供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80%贴息。贴息资金以事后补贴的形式兑现,累计补贴最长可达24个月。
深化“人才保护”
对“领军人才创业项目”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单笔贷款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补贴担保费。单个企业担保费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支持通过竞争吸引人才
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携带项目来温州参加“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竞赛奖金,其中50%将获得奖励。奖励由市财政部门在颁奖仪式上兑现,剩余50%奖励由各县(市、区)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兑现。获得落地奖金的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认定为“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不低于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综合资助。县(市、区)应当按照本政策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实施协议。
保障场地空间
鼓励各县(市、区)、园区为E类及以上人才创业项目和“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提供优质空间。前五年最多可提供2000平方米。场地免租或减租优惠政策。对落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五园”的A、B、C类人才主导项目,按实际租金全额补贴,为期三年。新建自有自用建筑物(不分割产权),参照浙江南方科技城新建工业用地(M0)政策。
优化企业登记
外籍人才可凭“浙江红卡”直接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免除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须经所在国主管机关公证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的规定。送交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长期定居国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浙江红卡”直接申请内资企业工商登记。 E类及以上人才创业注册资本(资金)可全部用于技术投资,非货币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完善便捷周到的人才服务机制
提供租金补贴
对在温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且无住房的人才给予租金补贴。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生每月补助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资助期限合计不超过8年。
提供购房补贴
对在温州全职工作、购买商品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发放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第一次在温州买房;对在温州企业全职工作且首次在温州购买商品房的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40万元、20万元;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10万元。
对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两个40万元的人才购房补贴额度。配额当年有效,在人才购房时实施。申请时,上述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温州市未拥有6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未享受过温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发放购房补贴时,应当扣除已享受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购买的房屋必须申请产权行政限制,期限为自申请产权之日起10年。上述人才在温州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按照规定比例缴纳首付款后,可按照贷款地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
人才租赁住房
人才住房是为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ABC人才提供的。出租面积120平方米,租赁期内免租金。
人才住房分配给在温哥华全职工作的DE人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专业资格的人才。出租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和40平方米。租金为同地点房屋评估租金价值的30%,总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为人才分配住房
给予A类人才一套不超过190平方米的商品房;向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条件的BC人才、DE人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住房分配给具有以下职业资格的人才技术员及以上人员。分配面积分别为14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购买价格分别为注册价格(核定价格)的50%、60%和70%。
上述候选人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均未在温州拥有房屋或累计拥有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他们均未享受温州市政府的购房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在温州工作3年以上,ABCDE类人才可放宽在温哥华工作时间的限制。以未来社区为基础,打造一批海外氛围浓厚、文化多元、事业创新、生活宜居、服务保障的“国际人才社区”,为国际人才提供工作、居住一体化的配套服务。国有企业持有的用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的房产的投资成本,可计入当年考核利润。
优化少儿招生政策
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为D类及以上人才、企业高管、企业博士学位子女等提供无障碍安排。市区内省、市直属单位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子女,由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资源情况安排。上述人才子女选择就读民办初中、小学的,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将提供无障碍安排,并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学费补贴。
其他E类人才子女及符合工作所在地政策条件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租住地)安排;高中阶段,新引进的外地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可以不受居住地限制,申请(或转学到)父母居住或工作的公立高中就读,享受同等待遇待遇与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学生相同。在一定区域内推进E类及以上人才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同租同买权”试点。加快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促进教育国际化。
妥善安排家属就业
对专职引进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D类及以上人才,其配偶愿意来温州工作的,引进单位、地方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优先考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相同或者相似性质的人员安置或者推荐。为当地单位工作。
若暂时无法解决问题,人才引进单位可提供公益性岗位,或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供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优化社会保障
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落户政策。允许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择业前在本市落户。具有初级职称以上和高级职称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落户。 D类以上人才社会保险缴费中断的,可按照城外中断时间无缝延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个月内终止的,可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无需等待期。建立并实施企业人才集体年金制度,鼓励企业留住人才。对参加企业人才集体年金的非公有制企业,地方财政根据人才学历,按企业缴纳人才集体年金的50%给予补贴。每位博士生每年将获得一笔补贴。最高补助1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补助期限5年。
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接触高层次人才制度,开展政治引导招贤纳士、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日常联系关怀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推进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式”“一件事”改革,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为D类及以上人才发放“一卡通”。持有该卡,人才可享受机场、火车站、景区等地的贵宾通道,以及行政审批代理、不限次数预约医疗专家、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疗养假等优惠。打造一批集“专家休闲、智力服务、会友”于一体的人才休闲养生基地、人才客厅、人才服务综合体、人才活动中心。人才凭卡可享受VIP服务。
深化引才用才机制改革
畅通人才引进渠道网络
对新引进A、B、C、D类专职创新人才的机构(个人),分别按照每人6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海外人才奖励标准加倍。
对受县级以上部门委托新引进青年医生等电子类人才的机构(个人),分别按照每人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县级以上部门委托引进全日制本科生及其他紧缺人才的机构(个人),按照每50人1万元给予奖励,每机构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对帮助新引进园区并入选市“领军人才创业工程”的机构(个人),经认定后将按每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探索“政府+人才+机构+大数据平台”的四维人才吸引新模式,在人才聚集城市设立创新中心,安排专项资金招收军工型人才项目。成立温州“人才引进”服务联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对接工作。
深化国内外人才联络站(工作站)建设,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2万元至5万元奖励。支持全市统一开展海内外人才引进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活动,对参与的民营企业(机构)补助一定费用,每次不超过2万元。
支持大型人才引进活动。对受政府部门邀请来温州参加活动的外地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分别给予境内出发每次不超过3000元、境外出发每次不超过7000元的旅费补贴。拔尖人才(A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支持向温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等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招聘人才、培养人才的服务费标准可提高至20%。
减轻雇主吸引和培养人才的负担
对新办高校自主申报选拔或引进B类、C类专职创新人才的,分别按照每人3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企业向E类以上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置补助费、科研启动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E级及以上人才发生的专项人才投资成本和持有创新创业空间物业的投资成本,可计入当年考核利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新引进的甲、乙、丙类创新科技人才,不受编制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新引进的D类、E类创新科技人才不受岗位数量限制。经组织、人事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受人员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因制度不同而没有职称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来解决,并享受与该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实行灵活的薪酬分配制度
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新引进A、B、C类创新科技人才。各单位可自主探索实施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工资分配制度。报酬水平可由单位自主确定。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薪酬纳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高层次人才密度、科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因素,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公办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部分收入可用于劳动报酬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和贡献评价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职创业,并按规定领取报酬。如果结果在城市中发生了变化,则可以根据95%的标准来计算重要贡献者和团队的收入比例。人才奖励,科学和技术进步奖励,从事公司科学研究项目的收入,科学和技术成就转型奖励以及科学和技术人员所获得的科学研究资金绩效奖励均未包括在总绩效工资中。
建立一个更平滑的人才流系统
在大学,大学和企业之间开设人才流量流渠道,并支持公共机构中的在职科学研究人员将科学研究项目,结果或技术带到城市内的企业,从而从事科学研究,科学和技术发展,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和技术服务或创业企业。满足条件的人可以申请签证。分离时间超过5年。满足条件的企业引入的高级人才可以同时由Wenzhou Innovation驱动的开发研究所雇用。那些在引言之前没有建立的人将实施创新才能的特别建立,而已建立的人将根据原始机构类型实施。
改善出国临时旅行的管理
在大学和科学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中直接从事教学和研究任务,他们在大学,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在跑步的学校和建筑海外创新中心或研究机构等方面的协商合作不包括在单位和个人的年度海外(边境)商务旅行的管理范围中。访问组的数量,人数和资金的数量是单独计算的。
促进高水平的人才平台的构建
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平台的构建
借此机会建立国家独立创新示范区和Daluoshan科学技术创新走廊,我们将利用平台的优势,例如国家高科技区(南部Zhe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ity),新的高等教育区,新的高等教育区,新的高等教育区)国立大学科学技术园和中国眼谷,旨在大力推广千座(Wenzhou,yueqing)人才企业家园,工业创新服务综合大楼,工程师创新服务中心和其他平台建设,以收集具有平台优势的人才资源。我们将大力支持著名的大学在温州建立新的研发机构,并在人才建议,人才应用和人才服务方面提供优先的保护。
探索人才飞地的建设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公园(开发区),企业等,以建立许多海外创新中心,以聚集全球技术密集型地区的高级才能和团队。对于新建的海外创新中心,将在协议期间向运营公司提供资金保证,并将根据实际进度分批分配资金。发挥重要作用的运营公司将获得一定的回报。
定居在海外创新中心的项目将在三年内免费租金,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享受诸如企业家创业之类的政策和企业家发展补贴。人才介绍经营企业的项目将根据组织的人才介绍奖励政策标准奖励。由企业和海外分支机构建造的大学研究机构建立的创新机构引入的人才,可以包括在城市和县人才计划系统中,并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利益。
加速人力资源服务工业园的建设
建立专门用于人力资源服务工业园区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基金。对于首次进入公园的著名国内和外国人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在第一年将最多将20万元作为启动资本,其中50%将是根据实际的硬件支持投资实现;根据运营绩效,每年将在头五年中获得20,000元。 -100,000元租金补贴或降低租金折扣;鼓励人力资源部服务机构进入公园加快品牌建设,以及那些在服务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的人,或者被评为千卫省及以上的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获得10,000元的10,000奖励。 20万元。鼓励工业园区介绍专业运营商进行竞争行动。介绍Hroot的运营商,全球100名公司之一,以及Zhejiang Province的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将获得每家公司20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很好地建立和使用院士和专家工作站
一年后通过评估的省级和市政级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将分别获得30万元和200,000元的授予。对于新的省级和市政级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将在三年后被评估为杰出,将分别授予30万元人民币和200,000元人民币。
被评估为国家模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人将额外获得20万元人民币。探索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并向发挥明显作用的专家工作站提供多达10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支持国家和省级社会在温州开展创新援助项目。
提高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站的施工水平
授予新成立的国家和省份博士后工作站的100万元和500,000元的建筑资金,在获得许可后获得50%的批准,50%。对于建立该站的部门招募的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车站期间,雇主每天将获得每人200,000元人民币的补贴(包括科学研究资助),每位新的新的博士后研究员的生活补贴为300,000亿元。完成科学研究项目的提案后,它将在2年内兑现。离开车站后一年内留在温州并全职工作的博士后将获得50万元人民币的雇用补贴,这将在五年内支付。对于与我们城市的工作站共同培训的移动站导师,每位受过教练的博士后学员将获得3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
增加为培养培养熟练人才的平台的努力
在省级和市政一级的主要行业中,新创建的公共培训基础将分别授予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和200,000元的公共培训基础,并将分别授予200,000元人民币,将200,000元人民币授予国家,省级和市政技能工作室分别。 ,100,000元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公共培训基础,并获得了出色的评估,将获得高达200,000元的奖励。具有出色评估的省级和市政水平的技能主工作室将分别获得多达100,000元和50,000元的奖励。对于新成立的飞行员企业以获得职业技能水平的认可,将获得100,000元的最大奖励。
改善机制以确保人才的优先发展
改善人才评估机制
我们将改善人才党管理的工作模式,改善人才工作报告系统,并全面促进人才工作报告的评估和评估。加强对政党和政府领导人人才工作以及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的评估,并将人才工作纳入城市单位和县(城市,地区)和省级工业集群的绩效评估系统中的重要指标。评估结果是评估和评估领导团队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kytsjk.com/html/tiyuwenda/17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