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焦高函[2012]5号)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法大发)精神经发[2017]29号)等相关文件,学校继续开展202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转变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主线,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实施原则
(1)利益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对项目课题有浓厚的兴趣,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实施过程。
(2)独立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独立设计、管理、独立完成项目计划。
(3)注重过程。关注创新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的收获。
三、项目内容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程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一部分。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单独或以团队形式独立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
实施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和意义明确、论证依据充分、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符合实施条件的创新研究项目和社会实践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广告、活动)、软件设计等符合规划原则要求的项目。
国家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项研究经费1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性学习,独立设计研究和实验方法,独立组织实施研究和实施。导师的指导。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申请人应在与导师充分沟通、项目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原则上,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最多5人。每个申请项目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项目以负责人为基础。学院分为多个部门。
三年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即将到来的考研、法考、出国、就业等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申请。
(二)为保证项目质量,参加2022年国家创新项目申报的人员不得交叉申报,即不得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同时,不得同时申请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者创业实践项目;已获得国家创新创业项目或北京市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前曾是项目成员,本次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也有一些项目在正式批准后被取消或失败。考试及结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3)项目指导老师必须是我校专业教师;项目指导老师本次指导创新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含);项目指导老师必须是“市创新计划”项目或“国创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且项目未结题的,原则上不得担任申报项目主任。导师;曾担任项目导师的项目有取消、中期检查、完成不合格记录的,两年内不得担任项目导师;跨学科项目导师不超过2人;项目申报人应提供相关信息,并由两名本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
(四)申报项目须按照《学科类别基本代码表(2021年版)》(见附件1)准确填写《申请表》第三页“所属学科”(模板见附件1)。附件2)。有三级学科的,填写三级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填写二级学科。学科归属将作为项目答辩分组的依据。
五、申请程序
(一)项目选题。
选题应体现自主性、创新性、实用性、应用性等特点,并满足以下要求:选题应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聚焦社会热点,聚焦、和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实用价值;选题应根据学生的兴趣,适合本科生进行,难度适中,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按期顺利完成,实现经费的最佳效益;选题应与学科专业知识紧密结合,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科学研究和社会研究为主要方法,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链条,有利于取得创新成果。
(二)项目申报。
学生登录我校教学管理系统,网址:,点击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网上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3)。
提交申请材料的系统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24:00。
上传至系统的《申报表》为匿名版(见提交要求),word格式(可输入签名),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果有附件,请将其作为word文档上传粘贴在“申报表”末尾。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过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上传。
线下,申请人填写纸质版《国家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于2022年3月18日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研室。
(三)项目初步评估。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院项目进行书面初步评估,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同时,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形式要求,确定申报项目。
(四)项目评审。教务处将于2021年3月下旬组织项目评审,评审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提交要求
报告单位为相关学院(教研室)
1、提交材料: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版4份(匿名3份,签名1份)。
匿名是指导师的信息隐藏在电子版《申请表》中:封面上的“导师”部分为空;第五栏“导师意见”只需要填写1000字左右的导师意见,其他地方都是空的。 ;三份纸质版《申报表》必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导师信息已隐藏)。
签名是指必须填写完整的纸质声明表的一份。除第8、9项外,其他不能为空(包括导师信息)。纸质版《声明表》应由推荐专家签字(推荐意见可以电脑输入,推荐人签名须由推荐专家本人书写)。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A4纸。
关于项目预算。 《申请表》中第四项“经费预算”总额必须为1万元,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具体参见教务处系统网站“实践教学”-“管理”-“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创新项目经费使用办法”) (审判)”)。
2. 提交时间、地点:
学院教研室于2022年3月21日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申请。提交地点:主楼A401,电话:。
七、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3年国家级创新项目从2022年秋季学期设立的北京市级创新项目中遴选。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教学方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学生认真准备、积极报名,动员教师对学生进行沟通和指导。
附录:
1.国家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
2.学科类别基本代码表
3. 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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