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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20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方案》(苏发发〔2022〕8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扶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为支撑以系统理念统筹人口问题,以改革创新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为台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作出新贡献。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家庭日常表_家庭日常惯例表_多孩家庭日常

    到2025年,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完备,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优生优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4‰以下。普惠性托儿服务体系基本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中心数量达到每千人4.5个左右。生育、育儿、教育费用降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行,生育水平稳步提高,人口结构更加优化,人口和人口结构更加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优生优育、幼儿教育服务水平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家庭发展能力显着增强,在全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走在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三孩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依法落实三孩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落实三孩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政策落地。 (责任单位:各市(区)委、人民政府,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司法局。以下均要求各市(区)委、人民政府政府、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挂牌)

    2.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符的相关规定。户籍、入学、就业等与个人生育状况彻底脱钩。履行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围绕“一老一少”,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城乡居住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增强照护儿童和幼儿的功能。老年人。实施出生登记服务系统,实行网上出生登记。我们将共同组织结婚、生育、生育、退休。推动交友平台建设,提供婚介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婚恋服务。完善婚姻保障制度,减少年轻夫妇生育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发展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总工会、市团委、妇联)

    4.加强人口监测。完善人口监测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基本人口数据库,推动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统计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整合、共享和动态更新。密切监测全市生育和死亡情况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完善人口预测预警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医保局)

    (二)优化优生优生服务,完善妇幼保健体系

    家庭日常惯例表_多孩家庭日常_家庭日常表

    5.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加快市级妇幼保健院和人口50万以上的市(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持续开展妇幼健康专项促进行动,逐年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建设宫颈癌、乳腺癌培训基地,预防接种按规定免费为适龄妇女接种HPV疫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标准化门诊建设,市级完成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

    6.优化分娩全流程服务。宣传优生优生知识,开展适龄婚姻生育健康教育,普及婚前、孕产前优生保健知识,推广不孕不育诊治、无痛分娩等适宜技术。办理结婚登记时,附近提供便捷的结婚、孕检服务。构建“筛查-诊断-干预-随访”一体化服务网络,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在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叶酸发放,预防和减少儿童艾滋病、梅毒、乙肝新发感染。对高危孕妇实行分级管理,按规定减免、补足产前检查费用。加大婴幼儿保健服务补贴力度。完善新生儿保险缴费方式。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危重症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两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

    7.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产前筛查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推动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促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8、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发展基地建设,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评估,规范儿童疫苗接种,加强近视、营养失衡、龋齿、心理行为异常、重大疾病等常见病的防治。白血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出生缺陷儿童康复救助,促进儿童体质全面发展。 、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做好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救助工作,加快推进“泰祥爱童心星”、“梦想蜕变+”等困难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推动创建“清子公益” “福利暑期幼儿园”和工会公益暑期幼儿园等。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保局、总工会、市团委、妇联、残联)

    (三)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实现优质托育服务

    九、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地方托儿服务立法,制定《台州市托儿服务条例》。将托幼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和完善托儿服务标准和法规。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逐步落实育婴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育婴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企业。大力开展保姆、保姆培训,提高行业水平,储备保育工作人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才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10.大力发展包容性幼儿保育。将普惠性幼儿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务民生。建立健全支持普惠性托儿机构发展的政策。各市(区)建设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开展人才培训、科普、托育产品研发等工作。积极推进“一乡(街)一普惠”,扩大普惠性托幼机构覆盖面。鼓励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普惠幼儿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幼儿服务。市、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托儿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立托儿指导站。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与企业共同发展托育服务,促进产教融合,打造托育服务品牌。到2025年,新建配套住宅小区配套托幼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镇(街道)普惠性托幼机构覆盖率超过90%。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局、国资委)

    11.积极推动多元化发展。完善配套社区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养老、托幼服务设施分层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项目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区尚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规模不达标的,各市(区)应按照第一后南苑的规定,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到2025年,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整改,托幼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整改。标准完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统筹考虑托幼服务设施建设。

    基于托育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地区3-6岁儿童需求的基础上向下延伸开设托育班,探索托育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各地按照幼儿园开设幼儿班所需日常支出计算办班成本,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积极探索幼儿园幼儿与3至6岁儿童共同享受的生均公共经费补助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托育服务,引导家庭托育中心规范发展,支持代际照护、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国内企业拓展托育服务,推动台州市智慧托育信息化。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儿童为本、安全优质、包容多元、科学规范、便捷可达、形式多样”的托育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数据局、国资委、总工会、妇联)

    12.完善综合监管和政务服务机制。各类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并对婴幼儿安全健康承担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登记、信息公开、质量评估制度,建立机构关闭等特殊情况应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对营利性托幼机构实施“一证多址”、“全民准入”、“住宿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各类经营主体的进入成本。企业开办托幼机构依托全链条综合服务平台,一站推进企业注册、刻制公章、银行开户、涉税业务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和一扇窗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应急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

    (四)提高育龄人群生育意愿,降低生育、育儿、教育成本。

    13.落实产假制度。严格执行产假、哺乳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妇女产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妇,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延长60天至158天,男方享受15天哺乳假。实行育儿假制度。孩子满3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

    14.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依法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医疗费用保障。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确保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相当于一般住院医疗保险水平。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15.探索劳动力成本分摊机制。探索产假期间劳动力成本合理分摊机制。企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二胎补贴50%,第三胎补贴80%。把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错峰上下班、岗位共享等模式,帮助女职工平衡家庭与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

    16.升级产妇休息室、哺乳室等。加强爱心母婴室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在爱心母婴室基础上升级改造“康乃馨”服务站,进一步拓展女职工节日期间的服务功能。怀孕、分娩、哺乳期,实现知识从休息到母乳喂养再到育儿的“一站式”服务传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设适合女职工孕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场所。开展爱心幼儿雇主建设。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卫生健康委、妇联)

    17.保障妇女合法就业权益。规范用人单位招工用人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要求,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妇女提供公共再就业培训服务。优先对生育二、三胎女职工就业援助。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将用人单位保护女职工权益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诚信档案。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

    18.强化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抚养3岁以下婴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政策。依托12366热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智能、高效的税务咨询和指导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即享、信息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入学费用,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二三孩医疗保险费用分摊机制。有条件可以减轻子女抚养负担的地区,可以通过发放托儿服务券来减轻子女抚养负担。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教育局、财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家庭日常表_家庭日常惯例表_多孩家庭日常

    19.强化住房支持政策。有两、三名子女的家庭申请公租房时,将纳入同等条件优先租赁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考虑。提高二三子女租房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和购房贷款额度。加大对二三孩家庭在城镇购房的激励和补贴力度,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一套房、二套房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积金中心)

    20.促进优质均衡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规范城市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5%。适当延长在公园的时间。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增加公办学额,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换制度,持续推进推进办学集团化、规范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招生考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二、三子女教育补贴制度,逐步落实二、三子女高中阶段学费减免政策,对一孩和多孩家庭给予同等待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1.推动“双减”取得实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多部门协作,全面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强化学校教育主体作用,努力保证小学生普遍在校完成课后作业、初中生尽量在校完成大部分作业,全面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课堂教学质量和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并减轻家长相应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和违法培训活动,督促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明码标价,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学生,减少家庭教育支出。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明文规定、价格欺诈等不公平定价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相关领域乱收费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

    22、开通专车,解决上下学问题。按照“干线+支线+微线+定制公交”的优化调整思路,鼓励各地开发新优公交线路,着力打造优质公交线路网。协调学生的出行需求并高效运营。按照《台州市提升公共交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每年将开通或优化主城区2-3条校园公交线路,缓解交通拥堵学校周边,营造安全高效的上下学环境。积极探索在城市地区开通网约车,尝试在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实施点对点的公交车接送服务,方便市民和学生上下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教育局、交通集团)

    (五)帮助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23.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于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执行现行奖励扶持制度和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后患病住院时,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哺乳假。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服务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建立健全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全方位支持保障体系。落实符合条件的特殊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特殊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被视为重点群体,优先入住公立养老院。对于那些遇到住房困难的人,将优先考虑住房安全。实施并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系统。向有资格的老年人提供护理和服务补贴,在计划生育方面有特殊困难。鼓励所有地区探索建立公共福利基金或资金,专注于支持有特殊计划生育需求的家庭。 (负责单位:市政卫生委员会,民事事务局,财务局,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局,医疗保险局)

    25.改善政府领导的支持和护理工作机制,并由社会组织参与。我们将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家庭计划的家庭进行“六个”的目标支持。也就是说:与负责任的医生签订合同,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免费的体格检查,购买医院护理和关键疾病保险,并确定由乡镇(Street)组成的家庭(街)乡村(社区)干部组成了一个“双杆”联系人,并与志愿者配对。深入实施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双柱”联系系统,用于医疗的绿色频道以及家庭医生签署的“三个全面覆盖”服务。深入执行“令人心动的动作”,加强“令人心动的家庭”的构建和“ Connect Heart Home”服务职位,支持社会组织的参与,进行心理援助操作,建立和改进系统,例如精神上的舒适,访问和慰问,志愿服务以及保险保护以及促进计划生育特殊的家庭援助工作已被标准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负责单位:市政卫生委员会,财务局,计划生育协会)

    (6)进行生育友好的宣传和教育,并创建一个适合生育的社会环境

    26。大力倡导婚姻和分娩的新趋势。推进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家庭教育和家庭传统的宣传和教育,并在新时代讲述美丽的爱,幸福的婚姻和和谐家庭的故事。促进对繁殖,倡导年龄符合年龄的婚姻和生育,优生学和良好成长,坚定地放弃性别歧视的社会价值的尊重,并鼓励夫妻享受育儿责任。促进对伴侣选择,婚姻和爱的正确看法,指导适合年龄的年轻人建立积极的婚姻和分娩概念,打破旧的刻板印象和不良习惯,例如高价订婚礼物,促进婚姻习俗的改革和改变,并倡导一种新的婚姻和分娩文化。 (负责部门: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教育局,民事事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27.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广泛对新时代的人口和民族状况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形式来宣传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性并促进人口的长期平衡发展和各种政策措施,宣传人口发展是主要事件与Taizhou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并指导社会的所有部门正确理解人口状况,并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委员会的重大决定和部署中。全面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以在整个社会中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以支持生育能力,促进生育能力,适合年龄的婚姻和分娩以及产前和产后护理。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28.建立一个适合生育的社会。动员整个社会照顾和支持建造儿童友好的城市,积极地努力成为国家医疗服务的国家模特城市,建立儿童友好的城市,加强创造文明城市,文明村庄和城镇的活动,并文明家庭,并进行各种活动,例如健康的中国行动和爱国健康运动。类型活动。 (负责部门: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政文明办公室,教育局,民事事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委员会,贸易工会联合会,市政青年联盟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妇女联盟,,文学与艺术界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

    4。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所有地区的党委员会和政府必须有效地改善其政治地位,坚决执行党中央委员会的决策和安排,提出优化的生育政策并促进人口的长期平衡发展,并坚持重要的议程亲自负责并承担整体责任,并实施和改善目标管理责任系统。加强整体计划,政策协调和实施工作,促进主动生育支持措施的引入,并确保责任,措施,投资和实施已就位。

    (2)加强部门协调。卫生,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共安全,民事事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运输,医疗保险,税收和其他部门必须专注于其目标和其他部门的部门任务和及时研究和制定支持措施以优化生育能力。工会,共产主义青年联盟,妇女联合会和其他大规模组织应采取主动权,并积极进行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和生育支持的工作。计划生育协会必须进一步促进改革,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并在宣传和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产前护理指导,计划生育家庭援助,权利保护和家庭健康促进方面做得很好。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共福利活动,例如健康知识普及和育儿服务,以协作治理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进行共同的努力。

    (3)加强示范和领导。鼓励所有地区结合现实,专注于生育政策的突破,以促进城市的解放,开创性的试验以及大胆的解决方案,以减轻分娩,育儿和教育的负担,从而积极应对由群众造成的风险。生育水平的持续下降,改善人口结构并保持合理的人口增长。 ,并逐渐提高生育率。每个城市(地区)将专注于建立许多示例性的,包容性的育儿机构和公共福利社区亲子活动中心,在改善城市基础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方面发挥了领导作用,并不断满足人民的生殖需求合适的年龄。

    (4)加强工作监督。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遵循本计划的要求,密切关注该作品的实施,迅速研究和解决新兴和倾向的问题,并确保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优化可实现有效的结果。各个地方的党委员会和政府必须每年向市政党委员会和市政政府报告人口工作状况,市政党委员会和市政府将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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